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7月1日起将正式执行实施。根据《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以针对网上交易的特殊性,工商部门将用3年的时间建立全国统一监管平台。
“网店实名制”这个敏感的字眼,一经媒体曝出,各种声音铺天盖地而来,有人赞扬,更多的人是反对。但在笔者看来,针对网店实名制本身,实际上争议的空间并不太大,反倒是关于网店实名制尚待明确的一些细节问题,更值得我们关注。
亟待规范的网店实名制
一直以来,网络购物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带给消费者低价、便利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大量烦恼,如购买的产品品质低劣、店主经营诚信度差,甚至货不对板等。纵观近几年来,屡屡被媒体曝光的一些惟利是图的不法商人,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谋求自身利益,甚至是诈骗消费者钱财的事例,网络购物,难免让消费者爱恨交加。
这样的情形下,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暂行办法》实行网店实名制,并将建立全国统一监管平台,无疑将能更为有效地保障网络交易服务质量,更为有效地维护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那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奸商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网购的氛围和环境自然而然会得到很大的提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目前网络交易市场鱼目混珠的局面下,若没有“刚性”的制度来对网络交易加以规范,这一虚拟的平台势必陷于混乱,甚至是最终“坍塌”。而网店实名制的实行,则为虚拟交易的“硬伤”——产品的质量和经营者的诚信带来了新的契机,消费者与经营者都有了切实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网店实名制一定会锦上添花,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规范的发展及诚信机制的建立。
实名制会否制约价格
既然网店实名制是好事,为何还有那么多反对的声音呢?这主要与其是否会直接加重网店经营成本和影响“宝贝”价格有关。有相当一部分的网店经营者认为,网店实名制将有着很强的“杀伤力”,原因是他们起步晚,规模较小,推行网店实名制,一定会向他们收取工商注册、税收等“套餐费用”,这势必会加大自己的运营成本,丧失网店价格优惠的独特优势,从而带来网购业的大洗牌,不可避免出现“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局面。
这种担忧并非全无道理,依照以往的经验,大多数情况下,那些出台的所谓管理办法,其实就是为收费,套上的一件冠冕堂皇的外衣。
还有不少网购消费者也认为,实名制虽然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现在的网店经营者不是“活雷锋”,增加的成本只会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地转嫁给消费者。这也就意味着公众再很难从网上购到价廉物美的产品,如此一来,网店的魅力必然会大打折扣。
不过,《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并未对网店经营者的资金、规模设置什么条件,也暂未涉及关于个人网店的收费或缴税问题,这表明,现行政策对网络交易这一新兴市场仍持大力扶持态度。
后续细则是关键
笔者以为,任何一种经济活动,本身就应该采用实名制,无论是办理传统的工商登记,还是单纯网上的登记认证,区别只在于形式的不同,其出发点不过就是要明确主体资格。网店实名制,只是让经营者脱掉套在他(她)身上的那件虚拟的“马甲”,回归现实,还原为一个真实的主体,来增加交易的透明度。这也是对当下的网络经营,从非主流日渐跻身于主流交易方式的背景下,加强监管的必行之势。
但是,网店实名制要想有效地推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给予政策上的扶持“补短”,譬如通过减税来避免网店运营成本的大幅增加,简化相应的办理手续等,以降低这一制度给消费者及经营者带来的不安全感,解决由此引发的信任问题。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还要要跟进其他配套的管理措施“扬长”,如强化对网上交易流程的管理,完善售后监管制度,实实在在地维护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权益。
鉴于此,如果要切实有效地推行网店实名制,就必须进一步明确细则,以化解网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担心,对网络交易的小规模经营者适当地予以扶持,通过减免税收或者分等级地备案注册,来避免网店运营成本的大幅增加。
就网络交易而言,如果网店实名制仍然像过去一样,对经营者的资格审查马虎,监管过程松懈,也恐怕很难使网络交易中的欺诈行为,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因此,笔者以为,最重要的还不是网店实不实名,而是在于相应的监管机制是否完善,责任能否真正得到落实,以及如何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等等。
而从更深的层面上来讲,即使以出台《暂行办法》这样的法规,来加强网店经营的实名监管,但仍然还是一种亡羊补牢般的形式而已。建立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和道德素养,才是真正的“釜底抽薪”之道。如果不解决好这些最基本的问题,网店实名制依然只会是又一个虚拟世界里的“马甲”,而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