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张证书从受理至发出只用了1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提速75%。据了解,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变为5年,申证单元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及其他单元。同时,新版证书增加了二维码、日常监管机构、监管人员、签发人和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消费者有问题可以立即按照证书登载的监管管理机构和举报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有利于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据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2017年1月1日起,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