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新消法配套法规规章将加速出台。记者今天从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工商总局目前正抓紧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并将于年底前完成。与此同时,在地方层面,除上海、甘肃、江西三省(市)目前已重新修订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法规外,要争取在本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实现31个省(区、市)全部修订出台消费维权地方性法规,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沪浙两地提起公益诉讼获肯定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会上指出,2016年,全国工商系统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新消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做好落实执法检查建议的牵头工作,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确保新消法真正落实到位。
为此,他要求,除了要加快研究出台新消法配套法规规章外,还要重点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优势,进一步深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2015年年底,中消协首次组建了最庞大的专家智库,聘请68名专家和22名律师担任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成员,消协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同年,中消协指导上海、浙江两地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取得了实质进展。此外,中消协还参与21项法律、法规、规章和63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841条,就网络约车、快递电子运单、玩具安全标准等重大争议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对此,马正其在讲话中给予充分肯定,并透露“对于中消协的各项建议,总的来说,各方都给予了高度关注”。
12315要对消费者事事有回音
马正其强调,2016年,要支持消协组织围绕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积极参与立法立标、价格听证,推动从制度层面保护消费者权益。要围绕新消法涉及的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活动,督促行业和企业整改,围绕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更大层面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社会平台优势,借助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力量,开展课题研究,破解维权难题,引领消费新常态。建立健全与消费者的互动机制,做到对消费热点有回声、对消费难点有实招、对不法行为有举措、对政府决策有建议,使消协组织真正成为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消费者权益的坚定维护者。
马正其指出,要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为重点,切实畅通诉求渠道。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的要求,工商总局将牵头做好消费维权投诉平台的整合工作。
“目前,从一些地方整合的情况来看,12315热线电话为消费者所熟知,便于消费者投诉,各地在整合投诉平台时,可以在保留其他投诉电话的同时,形成12315一个平台。”他说。
马正其强调,要在提高12315专用电话畅通率的基础上,强化互联网及移动互联受理渠道建设,拓宽消费者诉求渠道,严格处理程序和时限,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消费者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将出新规
近年来,商品质量问题一直是最受百姓关注的焦点。对此,马正其要求,要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以及年内即将发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总局年度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安排,全面部署商品质量抽检工作。
马正其指出,要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一体化监管,尤其要加大对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促进电子商务商品的质量提升。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流程,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规范化管理。
“要密切关注生活服务消费,依法加强服务领域规范和监管,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他说。
马正其要求,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联动执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今年下半年,总局将对各地消费维权办案情况进行集中抽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