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化妆品行业在辖区内开展检查,在位于东山街道的一商户店内,发现货架上摆放着大批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三无”化妆品。被查获的化妆品大多只标明了产品名称和基本功效,甚至连基本的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都无处可寻。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当事人一言不发,更无法提供这些化妆品的进货凭证。经现场盘点,共发现不合格的“美白活肤霜”189瓶、“美容袪斑霜”480瓶、“特效防敏霜”33瓶,货值1.5万元。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所有不合格的化妆品,并立案调查。
劣质化妆品的危害性,众所周知。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时,可根据产品包装标识上注明的批准文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不要轻信广告中的神奇功效、专家名人的夸张化宣传。购买后,应保存好有效的销售单据和发票,如发现产品存在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或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