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征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意见的函》,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更低的化妆品杂质含量、更高的儿童化妆品要求,以及增加的100种禁用物质都显示出新规的“严厉”面孔。有专家表示,此次修订让规范条款更加严格,将有利于整顿行业秩序。公告显示,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9月1日。
首先,《技术规范》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kg、10mg/kg,调整为10mg/kg、2mg/kg。法规并增列“镐”、“二噁烷”两种物质为有害物质,其最大值分别限量为5mg/kg和30mg/kg。同时,该法规还强调化妆品中不得检出石棉。这意味着对化妆品中杂质的含量提出更高要求。
其次,对三岁以下婴幼儿用品中防腐剂的使用,新《技术规范》也做了严格限定。如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水杨酸及其盐类、沉积在二氧化钛上的氯化银等限用防腐剂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中,都明确表明不得用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再次,禁限用组分中,禁用组分增加88种达1288种,禁用植(动)物组分增加20种达98种;限用防腐剂从56种减少至51种;限用防晒剂和限用着色剂变化较小,限用染发剂减少18种至75种。此外,《技术规范》中还减少了26种其他限用组分。
除此之外,附录中检验及评价方法也有部分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