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落地已近4月,截至目前,有关新消法的实施情况,负面评价不少,鉴于此,7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对阿里、苏宁易购、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中粮我买网、凡客诚品、亚马逊、唯品会、聚美优品国内10家电商巨头进行了约谈。
据悉,自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以来,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五个城市一共受理了消费者网络购物诉求2.7万件,其中,与新消法有关规定有直接关系的相关投诉案件达1380件,涉及“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741件。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在约谈会上指出了落实“7日内无理由退货”存在的问题:一,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二是将“商品完好”等同于“不影响二次销售”,退货标准过于严苛。三是部分网店经营者以各种理由不履 行无理由退货义务。
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杨红灿还与电商“约法三章”。他提出,除法定排除情形外,电商对于排除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都要说明理由,并标注到每件具体的商品上。杨红灿再次明确,“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绝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要确保“7 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在平台上所有角落都能得到落实,否则要依法依规承担责任。
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给出了30日的期限,要求电商企业在期限内自查自纠。
面对国家工商总局的发话,参加约谈的部分电商人士表示将加强对第三方商家的监管和督促,要求其在网店显著位置明确标注7天退换货的标识,而对于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商家将施行警告降级、罚款下架乃至封店处理,“总体上看,现有的退换货流程基本可以保证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