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处罚信息,涉事产品为云南可静生物生产的凝胶敷料,该产品注册的适用范围是“用于覆盖非感染性和浅表性创面,为创面提供湿润环境,不可用于慢性创面”。然而,云南可静生物在产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上却标注了“碧薇清淡纹眼部精华TM”。
监管部门认为,该标签会误导消费者将凝胶敷料当作淡化皱纹的眼部精华进行使用,认定该违法行为类型属于“生产说明书、标签含有误导性内容的医疗器械”,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对云南可静生物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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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越来越严格的当下,化妆品宣称的精确性变得越来越重要,虚假夸大宣传是当下市场绝对无法容忍的事情。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功效时代,护肤品的竞争进入到比拼科技与成效的阶段,谁的功能更强大、更有效,谁就能获得市场的青睐,脱颖而出,拿下更多利润;相反,功能不够强的护肤品,很快就会被淹没在市场大潮之中。
因此,很多护肤品牌在广告语宣称上就在处处凸显产品的强功效,乃至于用上了违规词汇。
例如“修复”在护肤行业中是一个相当常见的用语,大部分抗敏、抗皱的产品都会宣称自己具备“修复”的功能。然而,肌肤“修复”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治疗的功效,因此在法规上护肤品是不能宣称“修复”的,而如今市面上大部分护肤品都把“修复”宣称改为了“修护”,擦边过审。
如今的护肤市场虽然在一个劲比拼功效,但是消费者需要的是真正有作用的功效,而不是虚假夸大的宣传。护肤品牌将基本的护肤效果夸大成治疗效用,显然是存欺骗消费者之嫌的。
除了要真正有作用之外,消费者还追求产品的安全性,即让产品达到功效性与安全性的完美统一。因此,一味追求功效性的护肤品也是不契合当今时代的需求的。
很多国产护肤品牌,在宣称产品的功效之余,往往也会说明其成分的温和性。温和的成分,显著的功效,在护肤市场中人见人爱。但是,一个护肤品牌要真正实现这两点也并不容易,需要在科学技术上做到创新升级。
总而言之,在更加浮躁的功效时代,护肤品牌更不应该焦躁,想要让消费者了解自己,认可自己,就要拿出真诚实意,用真正有效的好产品去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