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The 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s Act)篇幅只有一页半,1938年之后就不再更新,允许你把任何你想要的东西放进配方中,”Renfrew说,“消费者以为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保护义务,其实不然;消费者也会认为化妆品与食品的标签是一样的,但其实不该这样。FDA没有权力召回产品。他们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但是不能执行。”
Foley说:“这股势头在去年很明显。”美国参议员Chuck Schumer与Kirsten Gillibrand正采取措施,禁用通常在聚乙二醇(PEG)中发现的化学副产物(以及甲醛释放剂)的1,4-二恶烷(1,4-dioxane),而聚乙二醇一种使用广泛的聚合物,用于乳化并增强成分渗透。FDA表示,化妆品含有量值很低1,4-二恶烷是安全的,而世卫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则将其分类为“可能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