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山区工商局接到经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授权的广州创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举报线索,称辖区范围内的经营户有涉嫌销售“飘柔”、“海飞丝”、“潘婷”“舒肤佳”属于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侵犯了宝洁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立即制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查处。
珠山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宝洁(中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配合下,对三家经营部的化妆品商品进行了彻底清查,对投诉人要求标有“海飞丝”、“潘婷”、“飘柔”“舒肤佳”商标涉嫌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了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随即抽样送验。随后,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作出的鉴别报告书确认该经营部销售的飘柔、海飞丝、潘婷洗发露及舒肤佳香皂属于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也对鉴别报告无异议。
珠山区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违法经营者作出了没收依法扣押的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予销毁,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