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吴女士来消协投诉,称其花了1338元在某美容店购买了护理类化妆品一套,内有化妆水、乳液等产品,然而在逛超市的时候发现,在超市内也有同样套装产品出售,价格却只要800多元。吴某认为同样的产品,价格过于悬殊,因此找到美容店理论,要求退货。美容店拒绝退货,称除那一套化妆品外,还有20次的护理,所以价格有所不同。见美容店如此解释,吴某感觉自己被忽悠了,因为吴某认为那20次护理是在购买该产品时美容店答应赠送的,和产品的价格无关。于是来到池州市消协,请消协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调查,吴某所述情况属实。省消协认为,美容店看似优惠的条件其实是变向向消费者收取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美容店内购买的商品价格和超市同类商品价格相差过大,对于消费者来说显失公平,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由于美容店的原因使消费者的财产受到损害,美容店应承担责任,按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美容店最终同意退货退款。由此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仔细辨别而不能盲目相信商家的介绍,更不可为贪图赠送而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