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7种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以及165种不合规定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据了解,当日,该局根据近期以来的日常检查以及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巡检抽查的结果,公布了7种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以及165种不合规定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包括产自昆明生达制药有限公司的女金丹丸,产自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的曹清华胶囊等,总共7种。不合规定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包括产自潍坊信丰保健品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丹健”减肥养晶,产自深圳保和堂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出品和武汉倍司康生有限公司的化妆品倍益健褪黑素软胶囊等,总共达165种。同时,该局发出通告,严禁以上药品或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进入市场流通销售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