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购买廉价原料、分装瓶进行灌装等简易手段,将廉价原料伪造成知名品牌化妆品,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26万余元。3日,如皋市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朱某今年24岁,如皋人,长期从事化妆品销售。2010年7月,他先后从河南低价大批购进500毫升/瓶的祛斑液和保养液,又从广东购进印有某注册商标的玻璃瓶,并将祛斑液和保养液都非法灌装成7.5毫升的小瓶,并在淘宝网上贩卖,祛斑液挂价36元/瓶、保养液挂价25元/瓶。
2011年11月,经群众匿名举报而案发。从朱某的网店所导出的交易记录多达33页,非法经营额累计达人民币266118.25元,获利10万余元。